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国家网信办日前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征求意见。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共21条,要点如下↓
什么是生成式人工智能?
生成式人工智能,是指基于算法、模型、规则生成文本、图片、声音、视频、代码等内容的技术。
提供产品或服务应遵守哪些要求?
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得含有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,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,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暴力、淫秽色情信息,虚假信息,以及可能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内容。 在算法设计、训练数据选择、模型生成和优化、提供服务等过程中,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种族、民族、信仰、国别、地域、性别、年龄、职业等歧视。 尊重知识产权、商业道德,不得利用算法、数据、平台等优势实施不公平竞争。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,采取措施防止生成虚假信息。 尊重他人合法利益,防止伤害他人身心健康,损害肖像权、名誉权和个人隐私,侵犯知识产权。禁止非法获取、披露、利用个人信息和隐私、商业秘密。
提供服务前需申报安全评估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; 不含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; 数据包含个人信息的,应当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或者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; 能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客观性、多样性; 国家网信部门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其他监管要求。
不得利用AI生成内容损害他人形象名誉